|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