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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溪镇****点击查看停车场、紫**石头护栏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溪镇****点击查看停车场、紫**石头护栏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有:(1****点击查看停车场:**13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840.5m2,铺设植草砖(10cm厚C20水泥混凝土垫层)323.9m2,围墙等工程。(2)紫**护栏:**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10cm厚碎石垫层86.1m2,**花岗岩护栏共281.9m,踏步封堵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含6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9090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点击查看停车场、护栏等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7日16:00时前,在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至**市**街道南洋科技大厦15楼1503室****点击查看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市大溪镇翁岙村村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过程全程钉钉直播,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大溪镇翁岙村公告栏、****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 址: | **市大溪镇翁岙村 | 地 址: | **市**街道南洋科技大厦15楼1503室 |
联 系 人: | 管先生 | 联 系 人: | 郑敏红 |
电 话: | 139****点击查看5161 | 电 话: | 133****点击查看0031 |
招标文件——大溪镇****点击查看停车场、紫**石头护栏建设项目(1).doc
图纸————大溪镇****点击查看停车场、紫**石头护栏建设项目.pdf
盖章扫描件 大溪镇****点击查看停车场、紫**石头护栏建设项目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