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滨海县原宇天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滨海县原宇天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

发布于 2025-09-15

招标详情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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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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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点击查看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
2025-9-15

****点击查看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点击查看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包含不限于:拆除混凝土路面及恢复、化粪池、污水井、管道铺设、地砖拆除及恢复、铺设草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建材厂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二年

8.最高投标限价:10.27712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5年9月15日起(**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点击查看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9****点击查看365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注: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招标人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本单位其他项目可拒绝其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5时00分止

2.地点:****点击查看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

五、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2.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80%;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按审计价付清。(无息)

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是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减)。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交方式(三者任选其一):①现金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书面通知);②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③保险公司保单,****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单。

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228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9****点击查看3656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8738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