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点击查看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中:“2、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390万元的和美乡村(或美丽乡村或美好乡村或乡村**)类的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或EPCO)业绩,每有1个得1.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三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分阶段验收的,以最后验收阶段的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竣/完工验收资料须由业绩合同甲方盖章确认。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请问如我单位设计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但合同签订时间不满足,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回复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设计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为:“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无须提供竣/完工验收资料。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