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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广场夜市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广场夜市项目
三、预成交结果信息
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息:1、****点击查看,报价:****点击查看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1+1+1”模式;2、****点击查看公司,报价:****点击查看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1+1+1”模式;3、****点击查看**公司,报价:466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1+1+1”模式。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无效供应商情况:1.**市坤熠****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初步评审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2.****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初步评审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3.**市****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初步评审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3、业绩:1.****点击查看:(1****点击查看菜市场经营管理权承包;(2****点击查看菜市场房产及G2栋社区闲置房租赁合同。
2.****点击查看公司:(1)鲁港牌楼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权承包;(2****点击查看农贸市场发包经营协议。
3.****点击查看**公司:(1)**市**区鸠兹家苑夜市代管项目;(2)**区鸠兹家苑小吃一条街代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询比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九华南路187号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7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A3座
联系方式:贺工153****点击查看3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153****点击查看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