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市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性质
高职分类考试招****点击查看学校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二、报名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针对退役军人的“高职专项类”三类。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1.普通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报考普通类。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
(2)考****点击查看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A.考生父或母属我市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市的。从2029年起,取消此条件。
B.考****点击查看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军将户籍落户我市的;考生父或母因复员(转业)到我市,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市的。
C.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市的。
D.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死亡等非正常情况),考生随父或母或监护人将户籍落户我市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原户籍应为我市)。
E.考****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
(3)原户籍非我市的考生(除普通类第(2)项规定情况外),考生及父或母须落户我市3年及以上,考生须具有我市普通高中连续完整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非我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点击查看机关颁发的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我市普通高中连续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材料)。
(5)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的。
符合普通类报考条件规定情****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普通类。****点击查看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类,须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证明(经市教委批准设立的具有艺术、体育类专业举****点击查看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除外)。
2.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符合下列条****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
①****点击查看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点击查看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我市3年及以****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或符合普通类第(2)项规定情况之****点击查看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点击查看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中职与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中职阶段应届毕业生。
3.高职专项类:****点击查看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我市户籍退役军人。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与统一高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明确是否兼报6月统一高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点击查看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其他类”(以下简称“其他类”)考生、高职专项类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填报1所招生院校(仅能填报1所)。“其他类”招生院校和专业名单、高职专项类招生院校名单,在报名前由****点击查看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院校
(一)普通类
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
2.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和经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二)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市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部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和经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
(三)高职专项类:经市教委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
四、招生计划及章程
(一)各相关高校须向市教委申报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中单列艺术类;中职类招生计划要确保能够分专业(类)开展单独编班教学。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审核后,由****点击查看对外发布。
(二)各相关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须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和市教委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其他类”、高职专项类招生高校还需明确专业分配原则。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须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三)各相关高校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本校主管部门核定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报送市教委(主管部门为市教委的直接报市教委)。
(四)****点击查看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各相关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有关信息。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1)普通类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中职类
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分值分别为150分、120分、100分,满分370分。考试时长分别为150分钟、120分钟、9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180分,满分38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8个科类(见附件)。其中,统一考试科类17个、非统一考试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点击查看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试卷、分值、考试时长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相同。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满分380分。
(3)高职专项类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7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8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专业特点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
(1)普通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统一考试科类(艺术类除外),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3月进行。
(2)“其他类”、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点击查看、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3)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对接高校确定。
(二)免试(保送)办法
免试(保送)办法按《****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5〕7号)执行。
(三)考试组织及管理
1.高职分类考试由****点击查看和相关高校组织实施。
普通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点击查看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科类专业技能测试,由****点击查看统一组织,****点击查看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方案须报****点击查看审核、市教委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对接高校将测试工作方案报****点击查看审核、市教委备案后组织实施。
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将测试工作方案报****点击查看审核、市教委备案后组织实施。
2.由****点击查看统一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3.高职分类考试的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按****点击查看制订的《**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范(试行)》(渝教考发〔2026〕10号)执行。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点击查看统一组织。
(二)考生可通过****点击查看门户网(www.****点击查看.cn)、**招考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点击查看确定并公布。
(三)考生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复核,****点击查看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并告知考生。“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复核办法由有关普通高校制定、报****点击查看审定后公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七、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官方网站(https://jw.****点击查看.cn)公布。
(一)普通类
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还需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科类划定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专业分数线。
(二)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按职业技能测试科类,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其他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划定;对口艺术类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艺术类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专业分数线执行。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对接高校划定。
(三)高职专项类
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划定。
八、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除“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高职专项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外,其余考生均需填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点击查看确定并公布)。
(二)志愿设置
1.普通类
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含艺术类)2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除“其他类”外,按职业技能测试科类,分别设置本科批(部分科类安排有本科计划)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其他类”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不设志愿。
3.高职专项类
考生在其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
(三)填报要求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填报高校在自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类中安排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否则为无效志愿。
2.考生根据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点击查看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积极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
九、录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并成立高职分类****点击查看领导小组,负责我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点击查看具体组织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6月统一高考。
(一)录取体制
各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点击查看监督”的录取体制。高校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根据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点击查看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国家及我市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录取投档规则
1.普通类与中职类中的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录取,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录取时,各类别投档排序规则如下:
(1)普通类: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成绩。艺术类招生,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分科类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成绩;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中职类
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在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科类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艺术类考生,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分科类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7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其他类”考生,由其报考的高校审录。
②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3)高职专项类:对职业技能测试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其报考的高校审录。
除“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高职专项类外,如高校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可由学校申请,****点击查看小组同意后,适当降分录取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
(三)照顾政策
1.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通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
2.报考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考生、高职专项类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进行。考生可登录****点击查看门户网(www.****点击查看.cn)、**招考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委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下同)是本地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组织实施、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处理本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务工作实施主体,要在所在区县招委会和教育部门的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日常事务性工作。各区县招委会、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教育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招委会和有关部门支持,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教育考试机构的保障力度。
(三)各相关高校必须把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档案、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公开、招生经费、新生入学与复查等工作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有关要求执行。
(五)****点击查看、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点击查看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点击查看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坚决预防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高职分类考试公平公正。
十一、其他
若国家和我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本实施****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
附件:**市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类设置方案
附件
**市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类设置方案
| 序号 | 科类名称 | 中职主要生源专业 | 高职专科主要招生专业 |
| 1 | 农林类 | 园林技术 作物生产技术 园艺技术 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 植物保护 茶叶生产与加工 | 园林技术 园艺技术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种子生产与经营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 2 | 畜牧业类 | 畜禽生产技术 宠物养护与经营 特种动物养殖 | 畜牧兽医 动物医学 宠物医疗技术 动物药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 水产养殖技术 宠物养护与驯导 |
| 3 | 土木建筑类 | 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装饰技术 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表现 工程测量技术 装配式建筑施工 新型建筑材料生产技术 市政工程施工 建筑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古建筑修缮 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 | 建筑室内设计 工程造价 智能建造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筑设计 建筑消防技术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现代物业管理 风景园林设计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监理 |
| 4 | 装备制造类 | 数控技术应用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机电技术应用 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 增材制造技术应用 模具制造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 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 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 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农村电气技术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护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飞机设备维修 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 焊接技术应用 机械加工技术 | 机电一体化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智能机器人技术 电梯工程技术 智能机电技术 工业互联网应用 数控技术 机电设备技术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新能源装备技术 工业设计 |
| 5 | 汽车类 |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制造与检测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 汽车车身修复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汽车美容与装潢 汽车服务与营销 |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
| 6 | 纺织服装类 | 服装设计与工艺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 服装设计与工艺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鞋类设计与工艺 |
| 7 | 交通服务类 | 铁道运输服务 高速铁路乘务 民航运输服务 航空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交通运营服务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空中乘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民航运输服务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交通运营管理 |
| 8 | 轨道交通类 |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维护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电气化铁道供电 铁道信号施工与维护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铁道车辆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铁道工程技术 |
| 9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技术应用 物联网技术应用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电子信息技术 通信运营服务 现代通信技术应用 |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现代通信技术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应用电子技术 集成电路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 10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数据技术应用 计算机平面设计 软件与信息服务 网络信息安全 计算机与数码设备维修 影像与影视技术 | 大数据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智能控制技术 软件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云计算技术应用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工业互联网技术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智能机器人技术 工业互联网应用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建筑室内设计 |
| 11 | 护理类 | 护理 康复技术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中医康复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眼视光与配镜 医学影像技术 婴幼儿托育 口腔修复工艺 营养与保健 中医养生保健 中医 中医护理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康复治疗技术 社区康复 护理 健康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老年保健与管理 中医康复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助产 医学美容技术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 12 | 药学类 | 药剂 制药技术应用 生物制药工艺 中药 药品食品检验 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 | 药品经营与管理 药品质量与安全 药品生产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药学 中药学 |
| 13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事务 纳税事务 金融事务 |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会计信息管理 金融科技应用 金融服务与管理 财税大数据应用 统计与会计核算 统计与大数据分析 财富管理 |
| 14 | 电子商务类 | 电子商务 物流服务与管理 直播电商服务 市场营销 跨境电子商务 | 大数据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现代物流管理 移动商务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 关务与外贸服务 连锁经营与管理 网络直播与运营 工商企业管理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供应链运营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15 | 旅游类 | 旅游服务与管理 中餐烹饪 ****点击查看饭店运营与管理 中西面点 康养休闲旅游服务 西餐烹饪 导游服务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会展策划与管理 导游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烹饪工艺与营养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中西面点工艺 |
| 16 | 艺术类 | 工艺美术 艺术设计与制作 绘画 数字影像技术 动漫与游戏设计 动漫与游戏制作 舞蹈表演 民族音乐与舞蹈 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戏剧表演 音乐表演 民间传统工艺 服装表演 首饰设计与制作 播音与主持 美发与形象设计 美容美体艺术 | 建筑室内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广告艺术设计 游戏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舞蹈表演 公共艺术设计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室内艺术设计 表演艺术 播音与主持 音乐表演 |
| 17 | 教育类 | 幼儿保育 | 学前教育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早期教育 艺术教育 |
| 18 | 其他类 | 与上述17个统一考试科类无对应关系的中职专业 | 与上述17个统一考试科类无对应关系的高职专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