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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 采购项目名称:旅顺监狱旧址安防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三、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旅顺监狱旧址安防升级改造工程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1日13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旅顺监狱旧址安防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经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4%(费率)(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择优选取1****点击查看监狱旧址安防升级改造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包括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项目评审论证汇报,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交底等设计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注:
1.截至开标当日,开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xyln.****点击查看.cn/)、“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网站(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投标人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报名材料经审核无误并确认登记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包括文件费支付账号等信息,招标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5月21日13:3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地址:**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刘永维 孙波
联系电话: 0411-****点击查看6193
传真: /
地址: **省**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 0411-****点击查看6602
传真:
地址: **市**区**街139号
※特别说明: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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