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深化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193号),《****点击查看产权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5〕11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现将截至2025年9月1日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信用计分和等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登录信用管理系统(方式详见附件2)或书面形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1457
附件:
1:**省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商标代理信用评价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注册登录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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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