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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市**区龙塘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彭家院子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施工 | ||
项目业主 | ****点击查看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4362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4362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2****点击查看0970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9-26 09:30:00 |
公示期 | 2024-09-28 至 2024-10-09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点击查看5419.9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何艾洪 | 建造师证 | 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081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尹** | 职称证 | ****点击查看5666 | 市政工程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吴丹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666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国华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7629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田昶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8409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马健 | 职称证 | ****点击查看9749 | 市政道**梁工程 | 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云****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公司 | **爱华镇**坝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2018-03-25 | 2021-02-08 | 云****点击查看园区**坝片区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建设、相关配套安装设施及园林绿化。 | ****点击查看00000.00 | 唐上淇 | |
****点击查看**公司 | **吴玉章故里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一生活场景复工程(二期) | 2019-04-20 | 2024-07-05 | 玉章广场景区大门雕塑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数量一组;景区湿地公园吴玉章生平事迹系列雕塑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数量九组。 | ****点击查看0000.00 | 李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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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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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县火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滨**路标段 | 2021-06-10 | 2022-04-11 | **道路总长1265米,其中滨**路长729米,宽16米,商业中路中街长536米,宽16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及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 ****点击查看7496.00 | 蒲珏蓉 | |
****点击查看执法局 | 清溪河流域湿地恢复工程 | 2021-01-01 | 2021-06-16 | 湿地恢复建设约15公顷,含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 ****点击查看3241.00 | 吴丹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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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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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藏族自****点击查看管理局 | ****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洛绒牛场至牛奶海救援通道建设项目 | 2022-01-03 | 2024-01-05 | **栈道5000m,宽2m,**马道1500m,宽2-3m,在木栈道沿途设置10处观景台,5****点击查看服务站****点击查看救助站面积为50平方米内含可移动式单体厕所2个蹲位)及配套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 | ****点击查看5199.69 | 杨军 | |
****点击查看政府 | **县冷碛镇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 2022-10-26 | 2023-11-17 | 道路改造1740米及配套附属工程。 | ****点击查看7340.56 | 聂学东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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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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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广****点击查看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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