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井冈山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第一次澄清说明

吉安市井冈山大桥重建工程项目第一次澄清说明

发布于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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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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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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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桥重建工程项目

第一次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题1: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企业业绩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评分业绩和人员评分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 ,目前很多省市已经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公**梁业绩验收材料为交工验收证书,并无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建议将资格审查文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评分业绩和人员评分业绩证明材料统一修改为: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

回复:本项目资格条件及评分项中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以上所提供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考虑到不同省份材料名称有所不同,且公**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多为交工验收证书,现明确:公**梁业绩可以提供相当于交工验收证书的含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文件,市政桥梁业绩可提供相当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含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文件(各省叫法不一的以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准,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企业荣誉中 企业以参建单位获得的奖项不予认可 如何理解

回复:此处 参建单位 指分包单位,即以分包单位参与建设获得的奖项不予认可。

二、(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中第7点: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东或者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者,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股东或者投资人高级****点击查看公司股东、投资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相同或者混同。}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现修改为: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者,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76583.43元;其中:建筑:****点击查看4756.46元;装饰:/元;安装:****点击查看1544.07元;市政:****点击查看90282.9元;园林:****点击查看045.23元。现修改为:****点击查看76583.43元;Z值:0元其中:建筑:****点击查看4756.46元;装饰:0元;安装:548104.16元;市政:****点击查看23677.58元;园林:****点击查看045.23元。

(3)招标文件中P86页中: 企业及建造师提供的市政桥梁业绩应当在 **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搜索结果中拟查询业绩名称)----招投标或施工许可 或者 **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 (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公**梁业绩应当在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从业企业---业绩信息 中可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提供市政桥梁业绩,应为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公**梁业绩应为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现修改为: ①企业及建造师提供的市政桥梁业绩应当在 **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搜索结果中拟查询业绩名称)----招投标或施工许可 或者 **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 (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市政桥梁业绩,应为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②提供的公**梁业绩应当在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可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

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说明。本补遗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下载答疑澄清说明,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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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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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绿化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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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17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四川, 中标 34次, 占比 19.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6 次, 中标金额 193290.1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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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