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长城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与金长城(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16471.66立方米碎石土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4565)

金长城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与金长城(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16471.66立方米碎石土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4565)

发布于 2024-11-29

招标详情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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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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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招标4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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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博物馆建设项目与金长城(**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16471.66立方米碎石土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 20 2 4 〕 147 号

受 ****点击查看 委托, ****点击查看 对 ****点击查看博物馆建设项目与金长城(**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 16471.66立方米碎石土 进行公开挂牌 转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点击查看博物馆建设项目与金长城(**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16471.66立方米碎石土。

2.位置: **省**市**区 。

3.品型:碎石土。

4 .数量: 16471.66 立方米。

5 .评估值: 37.884818万 元;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

6 .挂牌价格: 37.8849 万元。

7 .其他:详见《****点击查看了解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卓然评报字〔2024〕第108号)等转让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转让 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转让 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5 日 —202 4 年 11 月 28 日

网上地址: http://www. hnere . com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 17时(即202 4 年 11 月 28 日 17:00)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 hnere . com ),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 转让 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 交易公告 (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 公 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 12 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202 4 年 11 月 28 日 17:00,****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账 号: ****点击查看26430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中央大街支行

行 号: 305****点击查看01051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 转让 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 202 4 年 11 月 15 日 9 :00—202 4 年 11 月 29 日 15 :00

延时报价期: 300秒

加价幅度: 0.5 万元

七、 转让 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 次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2. 交纳 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3.签订 转让 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 次 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 转让 人签订 转让 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5 .划转 交易价款 。交易平台在 转让标的交割后且收到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 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 转让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 转让 合同的; 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竞买人 需在公告期限内 自行前往 转让 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现场踏勘联系人:孔先生, 199****点击查看3713。

2 .竞买人 应 充分了解 转让 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 转让 公告(包括附件)和 转让 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 竞买 人全部承担。

3 . 转让 人提供的 转让 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 转让 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 转让 人及交易平台对 转让 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 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 . 转让 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 , 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 转让 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 标的物 存放 地 交接和运输,****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 转让 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 **区 世茂大道 66 号

联系人: 杜先生 ; 尹先生

联系电话: 0451- ****点击查看4162 , ****点击查看4161

附件:

1. 竞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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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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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绿化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哈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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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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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齐齐****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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