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中东校区南侧围墙外停车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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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0-23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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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点击查看停车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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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一中****点击查看停车场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店乡兴茂悠然**3号楼2601室

成交金额:陆万贰仟陆佰伍拾捌元陆角肆分(¥62658.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一中****点击查看停车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点击查看停车场拆除工程、现状苗木移栽、**混凝土停车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克江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点击查看14344)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小****点击查看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东校区

地 址:**省**市**区安丰路与皖西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小****点击查看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866/182****点击查看7207

****点击查看东校区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3日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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