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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本工程于2025年05月20日14时3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开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镇吉溪村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134****点击查看334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朱熹大道111号御景湾5幢5号店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9-****点击查看577
二、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点击查看589元(含暂列金111219)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155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陈财铖 、二级建造师(闽2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222)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邱静(组长)、葛彩友、陈永革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2.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点击查看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要求。 监管部门名称:**市**区****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电话:0599-****点击查看160。 3.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件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因此同时公布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如下: 中标人名称:****点击查看;中标金额:****点击查看155元。
十、公示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