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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医疗综合体(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标识标牌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点击查看管理部进行询价,2026年度中南建院室内装饰设计集中采购库内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长江新区医疗综合体(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标识标牌设计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江新区武湖片区,总用地面积180540.58㎡,总建筑面积266345.51㎡,其中景观部分面积约14.2万㎡,室内部分面积约19.15万㎡,地下车库面积约7.48万㎡。
4、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主要包含:①一级标识:景观部分标识(院区外部) ②二级标识:室内部分标识③三级标识:室内定位类标识④专项标识⑤地下车库导视⑥无障碍标识⑦安全消防类标识。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最高限价:40万元。
二、技术要求(一)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GB/T15566.6 医疗场所导向、WS/T307 医疗机构标志等规范开展标识系统规划设计,覆盖一级户外标识、二级楼层通道标识、三级科室单元标识、四级门牌窗口标识完整分级导视体系;兼顾医患分流、急救流线、污物转运流线导向,同步包含无障碍标识;设计风格统一、简洁现代,适配本医疗综合体定位,与建筑、室内、景观风貌协调。
成果含现状分析、布点规划、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色彩字体规范、材料样板、工程量清单,满足后期招标、制作、施工落地要求,配合业主、总包及院内各专业完成对接、修改及技术交底。
(二)设计费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
2、 概念方案确认后支付至50%;
3、深化方案确认后支付至80% ;
4、方案源文件及施工图提交后支付至95%;
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
(三)服务承诺
1、分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承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服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分包人技术人员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自审和会审,理解设计意图,设计资料中差错、遗漏、矛盾及其他问题一并在会审中提出,因自审工作不全面遗漏问题导致设计变更由分包人承担费用。
3、分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分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参加承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交付的设计图纸、资料和文件,应根据承包人或者经承包人确认的其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的意见进行调整补充。
5、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完成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以及各项分部分项工程及总体工程验收,并准备应由分包人完成的相应的技术文件及资料。专项施工图审查(评审)费用,已考虑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6、分包人一般应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和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承包人的现场技术服务的要求。
7、分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承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索赔。分包人在此项目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承包人所有。
8、分包人应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防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和标准规定。
9、分包人应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分包人文件,以及深化设计、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所有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分包人人员、货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务。
(四)违约责任
1、分包人同意给予承包人90日的付款宽展期,承包人应付款日期加上宽展期期限届满后,如因承包人单方过错逾期付款,承包人按照不高于合同签订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分包人支付利息。
2、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若分包人未开始工作,退还承包人已支付的费用;若分包人已开始工作,承包人应根据分包人已进行的经承包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向分包人支付相应比例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分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分包人应当承担合同总设计费【20%】的违约金,并返还承包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还需承担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4、由于分包人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分包人应减收本合同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如逾期超过【15】天以上,承包人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分包人应按7.7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非分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本合同期限完成合同工作,分包人有义务至少在规定期限的10天前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阐述理由,在得到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后,分包人可获得承包人同意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后分包人仍无法提交服务成果,分包人应按照每天本合同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超过【15】天以上的,承包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将不再向分包人支付相应阶段应付未付的设计费,且分包人应按7.7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如发生分包或转包的情况,分包人应按照其分包或转包部分设计费的两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选择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将不再向分包人支付设计费,分包人应按7.7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如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直接损失的,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进一步追偿。
7.1分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承包人或业主(建设单位)要求/本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的审核,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承包人或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的审核。
7.2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承包人聘请的其它设计单位或顾问单位的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承包人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以及各项分部分项工程及总体工程验收,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改正。
7.3分包人发生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无力偿还债务或其它影响其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情形。
7.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8、若承包人因分包人原因而向业主或其他第三人支付费用或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该损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可以直接从应付的设计费中扣除该费用或向分包人追偿。
9、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或损失,分包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分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报价函递交要求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0日15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点击查看设计院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csadi.****点击查看.com/)。
集采库用户参加项目流程:1、注册(可联系客服尽快审核,客服电话****点击查看398178)2、加入对应的集采库 3、报名项目,下载报价函格式(公告发布后)4、提交报价(填写报价并在附件处上传盖章的报价函以及其他资料)。
四、联系方式供应商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可与下列人员联系:技术联系人郜工,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2701;综合管理部联系人黄丹琳,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8969。
****点击查看
综合管理部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