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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区空港**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PPP****点击查看学园林景观及附属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室外装饰装修业务分包采购(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承揽**区空港**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PPP****点击查看学园林景观及附属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室外装饰装修业务分包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评审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中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不含税参选总报价(元) | 税率 | 含税参选总报价(元)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465.63 | 3% | ****点击查看599.60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037.74 | 3% | ****点击查看698.88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瑄图****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538.04 | 3% | ****点击查看574.19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1日
三、提出异议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刘静、黄元媛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5786、185****点击查看5135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qq.com
采购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