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第2次澄清)

【澄清公告】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第2次澄清)

发布于 2024-10-24

招标详情

枞阳县会宫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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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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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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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招标4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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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第2次澄清)

**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删除“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 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章认可。 ”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计费

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环境保护费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3.28

2.60

1.78

3.57

2.46

1.57

1.75

2.07

文明施工费

5.12

4.50

6.10

7.33

9.24

6.30

3.05

4.67

安全施工费

4.13

3.10

4.22

5.28

4.30

3.23

2.16

2.27

临时设施费

8.10

5.80

4.60

7.99

8.10

4.60

3.20

3.98

现修改:1.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请各投标单位务必自行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办理流程公开
全流程办理时长:0天2小时57分
当前环节办理时长:0天2小时39分
是否逾期:否
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人:****点击查看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4-10-24 12:12:39.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8分
公管局业务部门审核
提交人:周翔宇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4-10-24 14:27:52.0
提交用时:0天2小时15分
分管领导审核
提交人:县公管局分管领导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4-10-24 14:28:43.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分
中心发布
提交人:****点击查看中心工程交易股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4-10-24 14:51:28.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3分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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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绿化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2167.3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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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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