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景观工程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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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12A号

邮编:536000

法定代表人:郑守妃联系电话:0779-****点击查看029

授权代表:韩琪蕊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2348

****点击查看

我单位于2025年5月30****点击查看公司以邮件递交的关于中国-****点击查看景观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文件的《质疑函》,****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现发现控制价中土建定额有套用2013版的定额,应采用2024版土建定额。

事实依据:**2024版土建定额已在2025年1月1日起全区执行。

请求:对于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回复是否变更新定额。

质疑事项1答复:是,按2024年《**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05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质疑函--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景观工程-广西标晟建设2025.5.30(1)_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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