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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点击查看170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0]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8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8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工程 |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X07 | 标段名称 | 5#楼建筑配套改造及装饰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9月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8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工程(项目名称)5#楼建筑配套改造及装饰工程(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X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8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工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关于工业转型集聚区XDG-2020-58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开行审投[2020]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点击查看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5#楼建筑配套改造及装饰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5#楼建筑配套改造及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区浮舟路与核心区一支路交叉口西南侧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为现有的5#楼商业办公楼建筑,建筑总层数23层,其中地上21层、地下2层,最大建筑高度99.9m,最大单跨跨度38米。建筑面积约6.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55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10日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非政府采购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6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定义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单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单体建筑面积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单体建筑面积的以施工许可证中注明的单体建筑面积为准(**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需补充提供施工许可证)。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③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前述材料应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编入投标文件中,****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8月27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8月27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1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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