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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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招标人地址:**市**区长发路188号 |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璐 | ||||||||||
139****点击查看2622 | |||||||||||
占用S16蕰川高速(G1503公路-省界)部分公共绿地(罗泾段)绿化搬迁工程 | 建设地点:S16蕰川高速(石太路-省界)两侧公共绿地 | ||||||||||
本项目位于S16蕰川高速(石太路-省界)两侧公共绿地,绿化搬迁面积6914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S16蕰川高速(石太路-省界)两侧公共绿地69143平方米范围内的常绿乔木1634株、落叶乔木1575株、常绿灌木3318 株、落叶灌木1726株、片植灌木14801平方米、地被54342 平方米进行迁移。并对苗木安置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外进种植土等工作,苗木迁移安置去向主要种植在区属、镇属绿地及林地内。 | |||||||||||
1311.134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38.2523 | ||||||||||
7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 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非组织登记证等合法证明;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须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最低应为8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2名。 备注: (1)*岗位不得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项目; (2)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对于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在以上人员配备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等人数; (3)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 (4)本招标文件所涉及从业人员的园林专业是指: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5)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人员符合性情况评审时需查询《投标单位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单比对情况》。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 |||||||||||
现场获取 | |||||||||||
2025-03-27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16 09:30:00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或携带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单位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本项目为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采用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 |||||||||||
**市**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 | |||||||||||
2025-04-16 09:30:00 | |||||||||||
**市**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 | |||||||||||
综合评估法 | |||||||||||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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