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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建设路8号(****点击查看)办公楼3层
法定代表人:蒙明曌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2090
委托代理人:蒙明曌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209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2025年公正乡大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递交的关于2025年公正乡大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经认真核查,现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次中标公告是否经过业主同意,与否应做废标处理
答复: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因此,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我单位作为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4月10日13时30分在**壮族自治区**市开标室3政府采购开标室3****点击查看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2025年公正乡大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开标活动。2025年04月11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告该项目成交人为****点击查看(结果公告详见附件3)。我方认为该中标结果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
答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经评审后,贵公司未能得分最高。因此,该项质疑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