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桃州镇**路广建兰馨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市**国际 B 座 19 楼 1901-1904 室 | |
项目名称 | **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无量溪上游(卢湖坝下一光藻路) 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投标费率:84.07%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玉发 | |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2017SFZ036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点击查看开发区桃园河综合治理及管网提升工程—**给水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安装及运营) | |
企业业绩:****点击查看开发区桃园河综合治理及管网提升工程—**给水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安装及运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市邱村镇工业大道7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投标费率:84.07%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陈林 | |
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0259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点击查看桐汭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 | |
企业业绩:****点击查看桐汭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桐****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点击查看谯中路1848号(瑞德商务综合楼)办公507、508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投标费率:84.07%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西佳蕾 | |
相关证书名称: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566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绿化工程 | |
企业业绩:高新区2023年第一批绿化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桐****点击查看公司三家投标报价和资信得分均相同,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366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560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