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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桐浦镇沙岙村村内道路修复、小公园及路灯项目的中标候选公示通告
一、项目名称:**市桐浦镇沙岙村村内道路修复、小公园及路灯项目
二、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四、开标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五、中标候选单位信息
排名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元)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工期
质量要求
备注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886.00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点击查看12525
王志刚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878
60日历天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交工验收75分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75分以上
/
六、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无效标的原因
无效标的依据
****点击查看公司
未提供“**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
根据招标文件P34“否决投标条款”第1.4条款
2
****点击查看**公司
3
4
**远泰****点击查看公司
5
6
7
8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9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
根据招标文件P34“否决投标条款”第1.3条款
10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06日始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八、未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未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恒****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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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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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柏(贵****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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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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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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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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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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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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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疑、投诉部门信息
1.招标(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桐浦镇沙岙村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579
2.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市**街道农行大厦1403室
项目联系人:潘仁勋、徐伟
项目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2303、158****点击查看2359
3.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政府
地 址:**市桐浦镇
监督投诉电话:138****点击查看7118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