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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区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
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约150万元,工程量按实计算(按当期的**信息价);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区内日常养护范畴外的园林、绿化、景观项目等单个项目预算价3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内容包含迁移、种植、绿化提升;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1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累计总金额超过150万元,超出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要求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适用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2月05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7点。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密封)。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2****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形式在现场缴交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开标完退还保函原件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 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4)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负责其真实性,招标人开标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省**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zwgk/ggzypz/gcztb/)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商务楼C栋22层
电话:151****点击查看3079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
电话:158****点击查看9528
联系人:方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