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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校园绿化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36350.00元
1.5最高限价:136228.71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点击查看校园绿化工程,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园林绿化专项工程,****点击查看幼儿园水池改造项目、15m 长花箱采购(含花箱内种植)、花架、遮阳伞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的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1.(4)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6.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工商登记联系邮箱相同)。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10.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后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 9月23日9:00分
3.2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下载
3.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位投标人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按招标公告下附的“附件”提供相关资料。**区招投标采购平台报名及投标工具使用客服:包工:189****点击查看6689。
3.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6时00分(**时间)
4.2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线上电子版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皓盘云建”APP扫码登录“皓盘云建投标工具”,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章,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完成投标响应。供应商应使用电脑登陆**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下载投标工具。应急故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出现无法完成的,请及时与平台、工具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6689(24小时)。如供应商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响应不成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对“皓盘云建”APP上注册的 CA 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响应,后果自负。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9月30日16时00分(**时间)
5.2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网站发布公告;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7.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点击查看.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4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美瑛路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025-****点击查看5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城际空间站EA-2幢1029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151****点击查看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