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太行百里风景大道及其他交通干线绿化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四、五、六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

武安市太行百里风景大道及其他交通干线绿化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四、五、六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

发布于 2025-02-19

**市太行百里风景大道及其他交通干线绿化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四、五、六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

澄清问题1:因本项目不要求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5.1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

澄清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了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响应性评审标准(明标)中未列明,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因此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响应性评审标准(明标)中写明投标保证金要求。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终版的招标文件,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2月19日

附件(1)
(一期)施工(第四、五、六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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