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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绿****点击查看园区委托招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5-00024
3、项目名称:**县绿****点击查看园区委托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8(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县绿****点击查看园区委托招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格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点击查看-9919,133****点击查看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点击查看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5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登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点击查看.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点击查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清泉镇学堂路140号
联系方式:134****点击查看1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闻一多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先生
电 话:173****点击查看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