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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5-28 15:30
90天 |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书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已由汴发改社会【2024】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1-410200-04-01-556555,招标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书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市东大街以南,**路以西,寺后街一**街以北,**路以东。 2.4项目概况:总改造面积约20557 平方米,主要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历史街区风貌保护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等。 2.5投资金额:约18300万元(其中**费暂定约为15000万元)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总体工期不超过7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①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优化设计,应本着优化结构和节约成本的原则,使项目的各项指标满足招标人要求。②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③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点击查看书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①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②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相关要求;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提供网页截图;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点击查看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3.4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含2家)。 3.4.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②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点击查看.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时间); 6.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双龙巷街区A7院落 联系人:聂慧敏 电话:0371-****点击查看388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园区宝业**御城澜景园独立商业A区205号 联系人:陈翠红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6792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9565 投标人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服务承诺 七、设计组织方案 八、施工组织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它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点击查看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 8.2不再招标 。 9.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点击查看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点击查看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系统内提出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提交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5、《**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6、本项目招标文件; 7、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8、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 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三、定标方法 ****点击查看委员会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四、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点击查看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在定标会议前,****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①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项目经理注册证、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查询结果截图) ③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 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⑤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2.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承诺书。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业绩: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核查不通过; ⑨方案:设计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核查不通过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由公证处人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点击查看委员会代表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点击查看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八、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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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功能要求 承包人需保证其****点击查看书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满足规划设计要求,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满足使用功能,满足竣工备案要求,并移交招标人使用单位。承包人需对整个承揽工程的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全面负责。 二、工程范围 1. 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至满足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所有设计类工作,并按规定报经相关图审单位和招标人审批通过。 2.施工范围 承包人负责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施工。 4.验收及移交范围 承包人负责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至使用管理单位、档案馆备案所需的全部工作。取得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的验****点击查看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三、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优化设计,应本着优化结构和节约成本的原则,使项目的各项指标满足招标人要求。②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③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其他 (一)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等相关文件、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按投标的设计期限完成设计工作,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及纸质版施工图,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办理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验收。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审查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3、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最终满足项目审计相关要求。 (二)设计成果知识产权问题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中标候选人实施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3、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6、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7、中标的实施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人的实施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施工要求事项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 3、对中标人不称职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4、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其他部分以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为准。 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
(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服务承诺 七、设计组织方案 八、施工组织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它资料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费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大写) (小写) %设计费费率(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单位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内容。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年月日 权委托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有效): 邮箱(有效) :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八、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九、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专职安全员应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以上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提供网页截图;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清晰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六)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我单位在此声明,我方拟派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致:(招标人)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承诺: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人工程款中先予划支。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 注:1、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 2、如实说明诉讼及仲裁情况,一经核查若有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活动及安全事故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企业、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十二)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拟派项目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 3、硬件特征码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附件1: 表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表3:企业业绩
注:附件1(表1、表2、表3)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