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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龙头嘴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龙头嘴森林公园**村至紫水雄鹰村公路生态修复及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已由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 **发改审〔2026〕9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紫水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县道X035,对道路沿线28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整治。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危岩清除+锚喷支护、清方+柔性防护网、仰斜式路堑墙、混凝土支撑、微型桩、被动防护网等。对龙头嘴景区555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连接道,实施“白改黑”改造,路基宽度4.0~8.5米,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093.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958.47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发出的《**区龙头嘴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龙头嘴森林公园**村至紫水雄鹰村公路生态修复及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市**区南**路85号202室 | 地 址: | **市**区金渝大道89****点击查看花园3幢1-15-3 |
| 邮 编: | 404000 | 邮 编: | 404000 |
| 项目负责人: | 罗鸣 | 项目负责人: | 张巧 |
| 电 话: | 156****点击查看9333 | 电 话: | 173****点击查看248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开****点击查看监管局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89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