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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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正信息:
原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关于“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在过渡期内未进行变更的,按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 址:**省**市**区
邮 编:719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99****点击查看2691
监 督 人:李先生
电 话:155****点击查看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