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南陵县)一标段施工

安徽省芜湖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南陵县)一标段施工

发布于 2026-10-10

招标详情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联系人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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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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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一标段施工

2.标段名称:**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县)一标段施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林业相关专业职称包含:①森林培育专业:包括营造林、森林抚育、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②调查规划专业:包括林业**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认证评估、林业信息技术等;③生态保护专业:包括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④风景园林专业:包括各类自然公园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园林工程与建筑等;⑤**利用专业:包括经济林、花卉园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产品加工利用、林业机械等。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人员配备中“驻点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修改为“驻点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招标文件中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修改为“0553-****点击查看569”。

(4)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5.11条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整改工期计入总工期。若在约定的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承包人承担需整改部分两倍的工程造价或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连续两次整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发包人为完善整改工作的所有投入)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项目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被收回、扣减等。

(5)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技术标(60分)新增“****点击查看委员会各成员对每个评分因素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规划局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4层、**市**区政通路6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许工、梁工

电话:0553-****点击查看036、0553-****点击查看01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紫云英人才产业园212室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郑智强、邓飞

电话:155****点击查看2106、187****点击查看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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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202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_20261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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