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xzzxrj/123696.jhtml。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点击查看.109:10008。
7.2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3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预留至少投标金额的31.5%(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承担,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晓东,电话:0535-****点击查看6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宇玲玲,电话:188****点击查看2689。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处投诉,电话:0535-****点击查看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