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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张家浜河岸改造项目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市斜桥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斜桥镇,张家浜河道属**水系,是主要的引排水河道。河道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老闸翼墙,**留茶亭港,设计河道现状面宽12-18m,长183m。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河埠等,具体可见工程建设位置图。
2.3工期: 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25年4月7日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5 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人员;
3.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16时00分,登陆“****点击查看中心(**市公共**交易网(**))”,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和**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斜桥镇 地 址:**市**路436号保安大厦10楼
邮 编: 314406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点击查看9700 电 话:0573-****点击查看7016
传 真: 传 真:0573-****点击查看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