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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 ****点击查看(采购人)委托,拟对**县南屏大道西延至高速路口市政景观工程(交安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二、招标项目:**县南屏大道西延至高速路口市政景观工程(交安设施采购)。
三、资金情况: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采购交安设施一批,包含增设路口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增设路口智能电警抓拍、反向卡口抓拍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具有以下资料:
(1)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包号。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方式(不接受除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
(1)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本章第六款第2条要求的资料前往**市**区酒城大道三段291号西熙里3号楼301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请将本章第六款第2条要求的资料(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报名资料原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市**区酒城大道三段291号西熙里3号楼301处。
网上报名有效性鉴定标准:
(1)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须在报名截至当日17:00前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2)报名资料的纸质版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寄出。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资料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0:00(**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10: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八楼开标室)。
九、本****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县**镇南屏东苑三号楼二楼
邮 编:644202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929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区酒城大道三段 291 号西熙里3号楼301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921
传 真:/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