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景观小品、标识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景观小品、标识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于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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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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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景观小品、标识
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15: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丰富公共文化空间内涵,****点击查看决定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景观小品、标识建设项目,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景观小品、标识建设项目

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8500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

3. 项目地点:**河镇

4. 建设内容:标识设计、制作、现场吊装安装、收尾等全部工作内容。

5. 工期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工交付(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限为准)。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 质保要求:以签订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二、服务及施工要求

参选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构筑物制作安装规范、设计标准及采购人需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完工后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全部后续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备履行本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能力,无特定资质门槛要求。

5.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有近三年同类标识构筑物、景观雕塑、户外立牌制作安装经验。

四、报名所需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1. 项目报名申请表(自行拟定或联系采购人获取);

2.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联络信息表(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

(1)现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上全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

(2)邮箱报名的,需提供全套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报名成功后按采购人要求邮寄纸质备案材料;

(3)资料提供不全、资质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 现场报名地址:****点击查看办公室

2. 线上报名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 联系人:伊拉故森

4. 联系电话:0470-****点击查看234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比选方式及评审规则

1. 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评审方式,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资格、资料完整性、业绩、服务承诺进行综合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比价评审环节。

2. 本次比选以报价合理、质量保障、工期可控为评审原则,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拟中选单位。

3. 若出现报价并列情况,采购人有权综合业绩、服务方案择优确定拟中选单位。

4. 若仅有1家合格单位报名,由采购人与该单位就项目报价、施工方案、工期、质量保障等内容进行洽谈磋商,协商一致后确定中选单位。

5. 拟中选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开展资料复核,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虚报业绩等情况,直接取消中选资格,依次递补评审。

八、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为小额自主比选项目,经单位集体研究采用自主比选方式实施,全程留痕、规范合规。

2. 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踏勘、编制方案等全部参选成本,无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 本项目不接受恶意低价报价,若报价低于成本价、明显不合理,采购人有权作废其参选资格。

4. 本公告及比选全过程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九、附则

参选单位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自愿遵守比选各项规则及项目施工相关要求。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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