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采购人查实,本项目中标人****点击查看**公司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资格,依法重新招标。 |
包1:陈疆(采购方代表),王杨(采购方代表),吴云,郭 嘉,程文禄,温玲,张亚明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点击查看8842
采购人地址:**区空港东路289号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点击查看9398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宝圣湖街道宝桐路1号圣湖天域商务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