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塔河镇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施工异议回复

宣汉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塔河镇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施工异议回复

发布于 2025-03-19
提问时间:2025年03月17日 回复时间:2025年03月19日
异议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中写明,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会应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未给出低于成本计算的的方式。请完善。
答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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