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涪城区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涪城区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涪城区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于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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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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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涪**石塘街道二环路沿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作出如下修改:

1.将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将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费或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修改为:√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3.将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修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将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修改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修改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6.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企业业绩:设计单位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工程费或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则由设计单位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可不提供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扫描件。如业绩不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程序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已完成设计业绩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通过施工图审查(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修改为:设计单位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则由设计单位提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可不提供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扫描件。如业绩不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程序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已完成设计业绩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通过审查报告(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7.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人员配备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给水排水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具有电气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道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6、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修改为: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道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给水排水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具有电气类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8.现已重新制作招标文件,并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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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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