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相关要求,****点击查看组织专家对《****点击查看**公司**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
(二)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中心
通讯地址:**市**区**巷131号(靖煤大厦423室)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qq.com
邮 编:730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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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