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4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48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4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481条
立即监控
锦创**延(**路-和兴路)工程三阶段设计(含勘察、测绘)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 的 锦创**延(**路-和兴路)工程 已通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阶段设计(含勘察、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锦创**延(**路-和兴路)
2、项目规模:锦创**延(**路-和兴路),城市支路,道路及两侧绿化总宽24m,长约750m,总投资约3200万元。
3、服务期限:
(1)勘察:2026年5月底完成初勘;2026年6月底完成详勘。
(2)设计:2026年5月中旬完成方案设计及审查;2026年6月中旬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查;2026年7月中旬完成施工图设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过各部门审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为拟建工程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梁、排水、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及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及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内承担过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投资额不同,按照投资额少的来计取),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点击查看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 7 日至2026年4月 20 日14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 综合评估 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九、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点击查看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6、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点击查看.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8503、199****点击查看8658。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 招标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 招标人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张婕 |
| 电话:0513-****点击查看9979 | 电话:181****点击查看6960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张婕 |
| 邮编:/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
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5567
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