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等有关要求,《**县南雁荡****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生态修复报告表》审查结果已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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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