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充分调动传承人履职传承的积极性,****点击查看**旅游局依据代表性传承人提交的传承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平时工作配合等情况,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工作开展情况、授徒传艺成果、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估。
现评定王玉清等2名同志为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王太明等7名同志为合格代表性传承人。现将考核评估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7日
受理单位:****点击查看**旅游局
通讯地址:**县齐乐镇素翁路1号
邮政编码:620200
受理电话:028—****点击查看2175
附件
市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
姓名 | 项目名称 | 时间 | 评估结果 |
王玉清 | **冻粑制作技艺 | 2024.01—2024.12 | 优秀 |
王国建 | 马嘴河白酒传统酿造技艺 | 2024.01—2024.12 | 优秀 |
王太明 | **山歌 | 2024.01—2024.12 | 合格 |
叶方明 | **山歌 | 2024.01—2024.12 | 合格 |
方仕良 | **牛儿灯 | 2024.01—2024.12 | 合格 |
谢成学 | **牛儿灯 | 2024.01—2024.12 | 合格 |
陈大礼 | **唢呐 | 2024.01—2024.12 | 合格 |
黄修云 | **石雕工艺 | 2024.01—2024.12 | 合格 |
宋开全 | **唢呐 | 2024.01—2024.12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