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招待所处环境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点击查看村委会四楼102室
成交金额:3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市****点击查看招待所处环境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零星工程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点击查看88004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小兵、夏林春、宣新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1.2%执行,计算不足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42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单位业绩:①**市湾沚区城乡一体化安全供水红杨镇湾西路(月湾村~下姚村)管道工程;②青**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G329蟠龙加气站污水干管修复工程。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小康路与****点击查看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8358。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与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湾沚区六郎镇G329国道旁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小康路与****点击查看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8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永辉
电话:156****点击查看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