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于 2025-09-29

招标详情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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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9

发布单位:****点击查看工程局****点击查看公司中韩****点击查看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

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米沙子镇。

建设规模:无人机项目市政三条道路。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包件划分:1。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15日。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点击查看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点击查看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9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米沙子镇 地 址:/

联 系 人:陈叔元 联 系 人:/

电 话:153****点击查看8752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25年 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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