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点击查看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点击查看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展示区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点击查看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展示区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 | |||||||||||||||||||
公示名称 | **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点击查看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展示区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若通过初****点击查看人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 0 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名单为:
|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101MA5CXYF80A | ****点击查看6862.65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凌**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70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37296L | ****点击查看2160.64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若敏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855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97174A | ****点击查看6276.8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吴树彪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645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省****点击查看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69592L | ****点击查看6281.86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理成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74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763679 | ****点击查看9224.62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林欢彪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54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区荔湖街**大道400****点击查看中心12号楼405单元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贾工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362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1156 | |||||||||||||||||
联系地址 | **市**区**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