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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石湖村村贝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石湖村村贝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市**区石湖村。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点击查看817.90元,**工程费****点击查看213.86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湖村村贝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5、招标内容:石湖村村贝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等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备案(若有)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6、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213.86元;其中各分部分项的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控制价。
7、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1.****点击查看.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投标单位缴纳近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费用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政通路支行
帐号:3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96108
3、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账户汇缴招标文件工本费的,还须提供《代支付证明》(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1)。
注:如采用邮箱方式获取,需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5年5月15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09时30分
3、地点:**市**区下塘西686号3楼302开标室。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七、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公众号、****点击查看(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一经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点击查看”发布的文本为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 招标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 招标人联系人:谢伟亮 |
电话:191****点击查看1363 | 电话:020-****点击查看2845 |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
联系地址:**市**区下塘西路686号4楼 | 联系地址:**市**区石湖村前路1****点击查看委员会3楼 |
邮编:510405 | 邮编:510540 |
附件: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