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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核准云麟阁项目建设工程方案,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江滨新区。项目总用地面积:545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725.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0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8217.62平方米,建筑密度:27.5%,容积率:2.9,绿地率: 25.01%,满足规划要求。
根据项目后续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求,施工图设计深化及优化调整,同时为了提高项目品质,建设单位拟对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局部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由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化设计过程中优化地下室柱网、停车位布置及流线,优化地上消防道路系统等原因,29#楼南侧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移至1#楼北侧,22#、23#楼南侧机动车停车位移至2#楼北侧,批复方案总平面图设计
(其中地上143个、地下1289个),修改为1432个(其中地上140个、地下1292个),机动车泊位数总数不变;27#楼右侧围墙往**移约2.6M,28#楼东侧消防回车场北移,此处原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22#、23#、28#楼南侧围墙处;1#楼南侧2F商业部分裙房高度超过4M,不满足消防扑救要求,调整裙房进深,以满足消防扑救要求;申请总平面图进行调整。以上事项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总占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原报批方案一致,且不影响项目原建筑风貌。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中心自然**局窗口。
邮编:363500
公告网址:****点击查看政府
联系电话:0596-****点击查看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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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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