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芦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28

招标详情

萍乡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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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 现对 **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一标段)

二、招标人: ****点击查看

三、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为:**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劳务分包****点击查看工程部分所需劳务;

2、工期要求: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点击查看采石场、**宣风镇黄洲瓷土矿、七宝采石场矿山修复工作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建设地点:**市**县。

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路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五、标段划分:

本项目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三个标段,但不得在多个标段中标,中标后放弃其他标段投标。

六、项目总价控制价及单价控制价:

第一标段控制价:****点击查看460.37元

单价控制价详见第三章 招标范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八、特殊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为****点击查看劳务库**入围的单位;

2. 资质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过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或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劳务作业;

九、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库内部)。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27 日 09:00 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点击查看(https://www.****点击查看.com//index.php)网上下载。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客运站3楼)。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客运站3楼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189****点击查看041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中大道2号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联系人:刘群 电话:0799-****点击查看089 158****点击查看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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