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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敦厚大道绿化、彩化工程**迁移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6日 21:19 |
预算金额 | ¥35.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点击查看988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庐陵大道三山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0796-****点击查看3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兴华路1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185****点击查看8859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敦厚大道绿化、彩化工程**迁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概况:敦厚大道绿化带设计规划栽植广玉兰乔木370株,需对栽植位置的**进行迁移并栽植到固定位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因该栽植广玉兰乔木包含到已采购项目“**县敦厚大道、富川路、庐陵大道等道路绿化、彩化工程项目”中,并确定了成交供应商。为保证项目的实施和服务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该成交供应商完成该批**的迁移并栽植,并对迁移后的场地进行整理以达到符合广玉兰栽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拟确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248号506-6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庐陵大道三山岗
联系方式:周先生:0796-****点击查看35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地址:**县庐陵大道37号
联系电话:0796-****点击查看0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兴华路13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85****点击查看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