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东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51160120250321GC0080-001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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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企业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设计单位在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单个项目工程**费在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 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更正为:“企业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设计单位在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单个项目工程**费在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得 2 分,每增加一个上述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5月09日 09时 30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5月16日 09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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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01号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补遗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设计单位在近 3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单个项目工程**费在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设计单位在近 3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单个项目工程**费在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配备: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 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加 1 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配备: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加 0.7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加 1.5 分,本项满分 1.5 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加 1 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加 0.7 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加 1.5 分,本项满分 2.5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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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01号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补遗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13 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更正为:“专用条款1.13 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17 日 09时 30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21日 09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更正日期: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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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03号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补遗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注册(级别)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更正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注册(级别)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21 日 09时 30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5月09日 09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更正日期: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