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入围候选人的异议书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关于福建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入围候选人的异议书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发布于 2025-09-26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9-02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9-23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9-23 09:00

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异议人

****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宝明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37****点击查看1789

异议人地址

****点击查看市**县杉城镇西内环路168号悦府1幢107室

异议时间

异议书收到时间:

2025年9月2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审查
存在
问题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10.1.1(3)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
受理
规定

根据《**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10.1.1(3)条 (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处理意见

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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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绿化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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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2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2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2 次, 中标金额 1916.4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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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